【原文90】本发汗,而复下之,此为逆也;若先发汗,治不为逆。本先下之,而反汗之,为逆;若先下之,治不为逆。
一、静态解读(病因、病机、症状、方药)
本条论述表里同病时的基本治疗法则——汗下先后,而非具体方证。病因在于外感病过程中,表证与里实证并存。
病机:关键在于辨别表里证势的缓急主次。若表证为急、为主,应先解表(发汗);若里实证为急、为重,则当先攻里(下之)。违反此序,则为治疗之“逆”,易导致表邪内陷或里证加重等变证。
症状:条文未列具体症状,但可基于原则:
当“先发汗”时:病机以表证为主,里实不重。症状可见发热、恶寒、无汗、头身痛等太阳表实证明显,同时可能伴有轻微的里热(如烦躁)或里实(如腹胀),但尚未至“腹满痛、潮热、便秘”的急重程度。当用桂枝汤(或麻黄汤类)先解其表。
当“先下之”时:病机以里实证为急。症状虽仍有表证(如微恶寒),但已出现腹满硬痛、大便秘结、潮热谵语等阳明腑实重证。若强行解表,易助热伤津。当用承气汤类(条文未列,但为下法代表)先攻其里。
误治(“逆”)后变证:若当汗反下,可伤及里阳,转为虚寒,出现下利清谷、四肢厥逆等症,此时应急用四逆汤回阳救逆。若当下反汗,则可能耗伤阴津,助长里热,使变证丛生。
二、动态解读(时间、体质、病源、运气)
时间背景
本条原则普遍适用于外感病,但在“终之气”(公历11月22日至次年1月20日)的特定时令下,终之气主气为太阳寒水,气候严寒,阳气潜藏。外感初起,多为寒邪束表(太阳伤寒或中风),人体阳气内敛以抗寒。若体内素有积滞或郁热,便易形成“外寒里实/里热”的复杂。此季节特点,使得正确判断表里缓急、严守汗下先后次序,成为治疗成败的关键。
体质特征
结合运气理论,生于子年(少阴君火司天)或午年(阳明燥金在泉)者,先天易具“火燥”体质。此类人群阳气偏旺,阴液相对不足。在感受外寒后,表邪易于化热入里,或引动内伏之燥热,迅速形成里热炽盛或津伤化燥的阳明腑实证。因此,他们患病时“里实”证发展快、程度重,使得“先下之”的判断时机显得尤为紧要。
病源与运气病机
将“火燥”体质置于终之气的严寒环境,构成了“寒包火”的基本。在甲戌年、戊戌年(戌年太阳寒水司天,太阴湿土在泉)的终之气时段,客气太阴湿土加临主气太阳寒水,形成外有“寒湿束表”、内有“燥热郁结”的复杂运气。对于“火燥”体质者而言,环境尤易致病:
寒湿外束,表气闭塞严重(表实证显),宜用桂枝汤(调和营卫,解肌发表)或麻黄汤类辛温开表。
内郁燥热与湿相搏,易成腑实(里实证急),若当下不下,反用汗法,则燥热得辛温之助而更炽,是为大“逆”。
若当汗不汗,误用寒下,则易戕伐阳气,导致寒湿内陷,脾肾阳伤,出现四逆汤证(四肢厥逆、下利清谷等),为“逆”。
运气与条文原则的契合
甲戌年、戊戌年终之气所形成的“外寒湿、内燥热”格局,是《伤寒论》第90条“汗下先后”原则的绝佳场景。对于“火燥”体质的外感患者,必须精确审度:
若表寒(湿)重而里燥热初起,当遵“本发汗”之训,以桂枝汤类先开表闭,使邪有出路。
若里燥热已成腑实重证,即便表证未尽,当遵“本先下之”之则,急下存阴,以防热极生变。
一旦误治成“逆”,导致阳气衰微,则需立即以四逆汤救逆回阳。明确了桂枝汤(汗法代表)、承气汤类(下法代表)、四逆汤(救误代表) 为在此动态病机中的关键角色。
【参考文献】
1. 张仲景.《伤寒论》。
2. 成无己.《注解伤寒论》。
3. 顾植山.《五运六气三十二讲》。
4. 刘渡舟.《伤寒论诠解》。
金·成无己《注解伤寒论》
清·吴谦《医宗金鉴》
清·黄元御《伤寒悬解》
清·曹颖甫《伤寒发微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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